各有关单位: 根据“核心电子器件、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”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以下简称“核高基重大专项”)“十二五”阶段实施的有关要求,现组织2011年启动课题的申报工作,课题实施期自2011年1月起计。具体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依据 《“核心电子器件、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”重大专项2011年课题申报指南》(见附件) 二、申报单位的基本要求 1、在中国境内运营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控股企业,注册资本为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的30%以上; 2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; 3、牵头申报单位应为法人,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2家,其他单位可以协作方式参与课题实施; 4、同一个法人单位牵头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,联合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; 5、已承担专项课题到2010年底还不能结题的单位,不能再次申报同类课题。 三、申报程序 1、由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、并报送当地核高基重大专项对口管理工作机构审核及盖章(当地已确认的专项对口管理工作机构,见附件2); 2、申报指南中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求的课题,需由当地对口管理工作机构按照指南要求的比例提供配套出资承诺。最终配套金额以课题立项后财政审核批复预算为依据; 3、审核及盖章后的申报材料,由牵头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对口管理工作机构汇总并行文(含申报课题清单、申报资金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承诺等),盖章一式2份,与申报材料一并集中报送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。 四、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《课题申报书》纸质版一式13份(正本3份、副本10份)及电子版1份(光盘); 五、申报受理时间 材料的上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6日16:00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 联系人:王晓华 李正宇 联系电话:85583316 85582318 附件: 科技处 2010-5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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